即将告别历史舞台的营业税,成为部分地税部门“最后的晚餐”,近期不少地方以清理企业欠缴营业税为名,掀起突击清缴风暴。财政部和国税总局4月18日发布通知,严禁运动式清理欠税、补税。
今年一季度营业税收入逆势上涨,同比增长14%,剔除营改增转移收入影响后,同比增长16.1%。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认为,这其中既有经济企稳、房地产业回升等原因,也有搞运动式回溯性清税,甚至弄虚作假收过头税等因素。一些地方打着“确保5月1日营改增全面铺开后不留隐患”的旗号,突击清缴欠税。
对此,财政部和国税总局通知,要求各地财税部门要组织自查自纠,核实有无擅自改变纳税期限、征收过头税问题,有无以清理企业欠缴营业税为名,用不正当手段增加收入问题。对发现的不应在2016年1-4月征收的收入,通知要求必须立即退付给纳税人。自查自纠情况于5月15日前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通知提出了六条严禁,包括严禁跨月、跨季度征收或调整预征缴办法提前征收;严禁改征增值税收入进项税抵扣部分该抵不让抵,对企业该退税的不退或缓退;严禁运动式清理欠税、补税,属正常办理程序除外;严禁5月1日前要求纳税人先缴或多缴,5月1日后办退或少缴;严禁与企业串通调账等。
通知称,财税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增幅明显异常的地区,在核算2016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分配时,对超出合理增幅部分予以扣回,先扣减增值税基数返还,不够的还要扣减转移支付,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对收过头税、搞回溯性清税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情节严重的,将由国务院对相关省政府予以问责。
此外,通知还强调加强国税地税合作。5月1日后,一些需要补缴的税款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由原主管地税机关负责相关欠税的追缴工作,管户移交后的主管国税机关应积极配合做好清欠工作。
(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