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SS源 · 手机版APP · 广告服务· 服务介绍· 投稿中心·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QQ群:大豆:52200431 玉米:60102854 食用油:48963353
 会员账号: 密   码:     新用户注册

您所在的位置: 中国粮油信息网首页 > 粮油 > 国际资讯 > 正文

我要向中国粮油信息网投稿    


巴基斯坦办上合工作会意义重大
中国粮油信息网  2018/6/1 8:06:30   来源:本网论坛   【

  日前,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法律专家会议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举行,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印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均派代表参会。巴基斯坦外交国务秘书塔米娜·詹朱阿在会上表示,上合组织对于巴基斯坦意义特殊,巴基斯坦也已准备好在上合组织框架下与区域内国家展开合作,以消灭恐怖主义威胁。此次会议是巴基斯坦去年正式成为上合组织成员国之后,以东道国身份主持召开的首次上合组织工作会议,具有重大意义。
  成功办会,表明巴基斯坦已经进入上合状态。在被吸纳为上合组织成员国不足一年的时间内,在首次以正式成员国身份参加青岛峰会前夕,巴基斯坦成功举办此次法律专家会议,表明巴基斯坦已经顺利完成了由观察员国向正式成员国的身份和职能转变。其不仅已经充分熟悉、适应了上合组织的议事、决策机制,而且还能够按照上合规则在重要地区问题上勇担责任,积极作为。安全和发展是上合组织的两大主题,地区反恐机构也是上合组织协调各成员国之间反恐合作的主要抓手,巴基斯坦首次主办上合工作会议,就从地区反恐机构会议入手,不仅起点高,而且贴近上合组织核心职能。此次新成员挑大梁的会议,表明巴基斯坦已成功进入“上合状态”,为上合组织扩容吸纳新成员开了个好头,也预示着这一顺应时代需要的战略举措将使上合组织发展之路越走越宽。
  与此同时,印度参加本次会议,表明上合组织凝聚共识能力突出。印巴之间的紧张关系使外界一度对两国能否在上合组织屋檐下和平共处、积极合作有所顾虑,巴基斯坦国内更是对2016年本应由巴主办的南盟峰会因印度抵制未能成行一事记忆犹新。此次巴召开上合组织工作会议,印度派代表出席,在巴国内引发热烈讨论。巴上合组织友好论坛秘书长阿西夫·努尔表示,保持印巴两国以建设性姿态坐在一起,对于任何一个地区组织来说都是十分艰巨的挑战,也是对其弥合分歧、凝聚共识能力的终极考验。在由印巴共同参与的国际和地区组织中,能使两国相向而行的只有上合组织。巴基斯坦政策研究所高级研究员伊凡也表示,之前人们总是担心印巴两国的紧张关系有可能对上合组织团结造成裂痕,给上合组织的工作带来障碍。目前看这一担心并不成立,反而是上合组织的强大凝聚力和上海精神的强大感召力使得印巴两个新加入成员国不得不学会管控分歧,开展对话,并清醒认识到合作和对话是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的唯一相处之道。这一积极转变无疑将给地区和平稳定带来新的希望。
  聚焦反恐,巴基斯坦的丰富经验有望得到推广。恐怖主义是全人类的公敌,更是上合组织成员国所在地区的突出威胁。只有各国加强合作,取长补短,形成合力,才能有效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巴基斯坦十余年来一直身处反恐战争一线,不仅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反恐胜利,尤其是近年来实现了恐怖袭击数量连续下降,而且还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反恐战线从荒无人烟的部落山区到人口密集的核心城区均有分布,反恐手段也根据地域和敌情的不同而各异。巴基斯坦冲突与安全研究所高级研究员阿卜杜拉指出,任何一个面临恐怖主义威胁的域内国家都能够从巴基斯坦十余年反恐实战经验中得到启发,巴基斯坦作为全球范围内取得反恐战争胜利为数不多的国家之一,也乐于将自身可复制的经验推广给有需要的其他国家,提高其反恐实战能力。巴基斯坦首次主办上合组织工作会议聚焦反恐主题并非巧合,既表明上合组织对于巴基斯坦反恐成果的充分肯定,也表现出了各成员国对于从巴基斯坦学习、借鉴反恐实战经验的浓厚兴趣。(惜巧)


作者:惜巧    来源:本网论坛     编辑:xwbj1    讨论:[粮油论坛]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粮油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粮油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粮油信息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451-88003358 电子信箱:info#chinagrain.cn(请把#换成@)
网站简介 | 服务介绍 | 服务协议 | 广告服务 | 投稿中心 | 法律声明 | 版权投诉 | 友情链接 | 手机客户端 | Sitemap | 联系我们
客服信箱:info#chinagrain.cn(请把#换成@) 入网咨询电话:0451-88001128 88001138
版权所有 © 2002 - 2018 中国粮油信息网 保留所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黑B2-20060616号 哈公网监备2301001131
腾讯QQ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服务投诉: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本站中文域名:中国粮油信息网.com 中国粮油信息网.中国

金农网群: 金农网| 农药 | 化肥 | 种子 | 农机 | 粮油 | 畜牧 | 园艺 | 果蔬 | 水产 | 富农网
二维码订阅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grain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