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乐清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受托方)受乐清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14年3月7日下午13:30在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举办竞价销售交易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销售标的、数量及质量标准:
1、标的及数量:入库年份为2011年、2012年早籼谷5286吨,分16个标段。
2、质量以实际存储库点大样为准,存放库点详见附件清单。
二、竞价人条件: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全国粮油经营、生产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均可参加。
三、竞价形式: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交易办法。
2、竞价交易为有底价竞卖,一旦进入网上竞价,竞价人应根据所交纳的交易履约保证金的限量参加竞价,一旦超过限量,交易系统将提醒竞价人保证金不足并停止其在超限量标的上的竞价。
3、本次竞价交易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元/吨。
四、竞价时间安排及程序:
1、2014年2月28日在《浙江粮油交易网》、《国家粮油交易中心网》、《粮油在线》公开发布本公告。
2、看样: 竞买人应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对竞价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经至委托方办理手续后,到粮库实地查看大样,库点接受现场看样和出库事项咨询。
看样地点:乐清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所属库点。
看样、提货联系人:乐清市收储有限公司杨科长,0577-62077055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3月6日16:00前;网上报名在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现场报名在乐清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具体注册和报名办法请参阅附件中的《浙江粮油交易网网上竞价交易指南》。(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571-89015168 、89015011咨询)
报名资料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需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请在2014年3月6日16:00前传真至乐清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电话0577-62359500)
4、2014年3月7日下午13:30在《浙江粮油交易网》正式开始公开竞价交易。交易结束后由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乐清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共同向竞得人签发竞价交易竞得通知书。
5、合同签订时间:竞得人在接到竞得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竞得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及签约人身份证与委托方(乐清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则作竞得方违约处理。
五、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的收取:
1、报名参会的交易商须根据意向交易数量按50元∕吨标准预交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45元∕吨),交易费保证金5元∕吨;交易费按实际成交额的1.5‰收取)。竞得的履约保证金待完成合同后退还(不计息),未竞得的在交易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对竞得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有权扣除其与竞得数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缴款方式:个人网上银行转账(信用社除外)、单位网上银行转账、电汇。
地点:乐清市虹桥镇虹河东路125号
保证金联系电话:0577-62359500 传真:0577-62359500
单位全称:乐清市虹桥粮食批发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 虹桥支行;帐号:33001627562050003609
六、标的物交割及货款结算相关说明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务必在4月6日前提清。
2、交货地点:标的存放物所属库点。
3、交货方式:仓内交货,地磅或磅秤计重。
(二)货款结算办法
1、货款结算方式:自行结算
2、货款结算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一次结清
(三)提货期限及相关说明
1、委托方不提供搬运服务,不收取板前费,竞得方自行负责所有搬运事宜(卖方可代联系搬运)。
2、成交价仅指含税含发票,不含包装。
3、提供正式销售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4、逾期未提清货物的,视作违约处理。未提货物按5元∕吨日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扣完后仍未提清货物的,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关系,并对货物享有处置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竞得方承担。
5、包装物由竞得方提供。
七、注意事项:
1、竞价人一旦报名成功或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已承认本公告的一切内容、自愿履行公告所载明属竞价人必须遵守的权利与义务、接受标的物之一切现状(包括质量缺陷、瑕疵),并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2、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须确保在2014年3月6日16:00之前到乐清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账户。电汇或转账方式以及个人网上银行缴款截止在2014年3月6日16:00之前必须把银行回单传真至乐清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财务处。如由于没有按时传回银行进账单而造成财务无法录入保证金所造成的后果,受托方概不负责。如要现场缴款,必须在2014年3月6日下午16时前到乐清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财务处办理,但报名必须在2014年3月6下午16时之前,逾期不予报名。
3、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同场中正常成交的标的视为有效,对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不合理成交结果,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受托方有权确定为无效竞价,并进行重新竞价。
4、为防止在竞价交易过程中,因竞价方恶意竞争或操作失误而出现明显背离市场的异常价格情况,特设立极限价格。极限价格设置为起点价的2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委托方与竞得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交易合同。如产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冻结违约方的履约保证金,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本次竞价交易粮食标段数量,按清单所标明的货位数量作为每笔竞价交易的起始数,因此库存清单作为本公告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7、本次竞价交易所涉及的具体业务咨询,请与乐清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联系
电话:0577- 62359500 联系人王建锋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乐清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如有变动以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最后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乐清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联系电话:0577- 62359500 联系人:王建锋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571-89015168 联系人:黄伟嘉
0571-89015011 联系人:戴群雄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乐清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天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