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今年早稻收购工作,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确保地方储备粮轮换所需粮源,7月24日,浙江省仙居县发改局(粮食局) 、县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仙居县支行根据浙价成〔2015〕83号文件《关于公布2015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和《浙江省2015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及仙政发〔2015〕28号文件《关于抓好2015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经县政府同意,联合发文出台了2015年仙居县订单早稻收购价格。
今年仙居县订单内三等质量标准的圆粒型早籼谷收购结算价格为165元/50公斤(含县政府奖励30元)。政府奖励由县财政部门通过邮政“一卡通”发放到售粮农户。
县有关部门要求县国有粮食收储公司各粮食收购站要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坚持依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及时支付售粮款,不得代扣、代缴任何费用。要严格防止陈粮、“转圈粮”进入政策性收购。要严格履行粮食订单合同,积极开展粮食收购优质服务活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方便农民售粮。同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售粮农民和群众的举报、投诉。
(陈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