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超市在食用油销售中采取的限购措施,北京市商务委昨日下发通知称,食用油销售企业不得开展食用油限购、限时促销活动,目前本市食用油不存在供应不足的问题。
通知要求:“各食用油销售企业要严格执行《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8〕第207号)第十条的规定,不得开展食用油限购、限时促销活动,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平稳。”同时,各商务部门和企业应加强与供应商联系,及时补充、扩大食用油货源投放力度,做到货架商品充足,确保食用油不脱销、不断档;继续做好食用油销售情况监测工作,一旦食用油供应出现货源短缺、居民大量购买等问题,应立即向市商务委报告。(山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