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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粮食难逃海关法眼,拒不认罪证据面前低头
中国粮油信息网  2009-7-30 10:08:01   来源:本网论坛   【

  7月27日,粮食走私案件犯罪嫌疑人南某面对记者的询问,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2008年5月底,犯罪嫌疑人南某与蒙古国公民其其格商定,从国内购买我国禁止出境的大米走私到蒙古国。

  其其格出资142万元人民币,南某和其丈夫韩某从吉林省磐石裕华米业公司购买了550吨大米,然后将430吨大米运到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策克口岸。2008年9月17日,南某将188.95吨大米和45.5吨面粉装车从额济纳旗策克口岸运煤通道出境时,被海关依法查扣。经价格认证中心对涉嫌走私的大米和面粉进行鉴定,此次涉嫌走私的大米价格为116,480元。经海关有关部门计核,涉嫌走私的大米、面粉共计涉嫌偷逃税款69,744.25元人民币。2008年10月8日,包头海关缉私分局将南某刑事拘留;11月3日,南某的丈夫韩某主动到包头海关缉私分局投案自首。海关缉私部门对韩某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包头海关缉私干警在对南某夫妇进行讯问时,南某夫妇认为自己没有走私粮食,只是受蒙古国公民其其格的委托在中国购买粮食并帮助其运送到口岸而已。干警们长途跋涉5000多公里,到多家单位调取了大量证据。在证据面前,南某夫妇终于承认从国内购买大米预谋走私到蒙古国的犯罪事实。

  7月13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南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70,000元;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0元。

  包头海关缉私分局历时1年多,终于侦破了这起涉案金额百万余元的走私案件。

(石向军,王淑芳,林志刚)

作者:石向军,王淑芳,林志刚    来源:本网论坛     编辑:宋佳    讨论:[粮油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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