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制定的“稻谷”标准已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玉米”和“大豆”标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此三项新标准,陕西省粮食局副局长王勇认为不仅可以增加农民收入,而且不会影响到粮食价格。
目前,三项新标准已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国家制定的“稻谷”标准已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玉米”和“大豆”标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三项国家标准都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出口。在稻谷、玉米、大豆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对此三项新标准,陕西省粮食局副局长王勇解读说,稻谷、玉米、大豆是我省的重要粮食生产品种,关中和西安是小麦和大豆的主产区,安康、汉中陕南地区是稻谷的主产区,新标准的实施将根据粮食质量的等级收购粮食,这将对增加农民收入起到积极作用,但不会对粮食价格造成影响。
(周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