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省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近日印发实施。办法规定,未经省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省级储备粮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动用省级储备粮油赚取价差,谋取不当利益,从而造成空库的行为。
根据办法规定,省级储备粮油规模由省政府确定,权属省政府,用于调节全省粮油供求总量,稳定粮油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承储企业不得在省级储备粮油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未经省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省级储备粮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动用省级储备粮油赚取价差,谋取不当利益,从而造成空库的行为。
经省政府批准,三种情况可以动用省级储备粮油: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事件;市场粮油供应紧张、价格出现异常波动,需动用省级储备粮油稳定市场;省政府认为需要动用的其他情况。
(熊德壮,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