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做好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国家粮食局下发了《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1年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国粮发〔2011〕42号),决定于今年4月,结合全国2011年粮食库存检查,在省级复查阶段开展全国库存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包括31个省(区、市),计划抽检样品3000份。主要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主要卫生项目;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检查主要质量和卫生项目。扦样库点应覆盖省级复查的所有库点。
《通知》对检查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对样品的扦取、传送、接收、检验及结果的判定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保障本次库存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顺利开展,及时发现库存粮食质量安全问题,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初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