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5月初全区粮改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各市、县(区)党委政府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全区粮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粮食行政管理明显加强。
各市县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强化了粮食行政管理职责;逐级建立了有效的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机制,将粮食安全责任纳入当地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之中;建立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完善了粮食应急响应体系建设;较好的保持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对独立,全区27个市、县(区)共设粮食行政管理机构20个,其中:5个地级市粮食局完全独立,15个县(市、区)粮食局挂靠在发改局。
二是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全区19个市县区建立了成品粮应急储备12790吨,其中:大米6083吨;小麦粉6707吨。建立原粮应急储备5000吨,食用油应急储备1800吨。全区共建立了78家粮食应急定点供应单位、42家粮食应急定点承储单位,形成了覆盖全区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
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
①全区共消化老账27351万元,其中:自治区粮食局协调减免企业债务6400万元,各市县区自行消化企业债务14693万元,处理呆坏账6258万元。全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老账”问题,除政策性财务挂账和附营业务贷款停息挂账外,已基本得到妥善解决。②共妥善安置职工1058人,职工遗属179人,支付安置资金4314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支付资金2462万元,资产变现资金1249万元,企业自筹及其他603万元。③各市县区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安置提前退休、城市低保和“4050”公益性岗位以及下岗再就业人员380多人。
四是粮食储备体系进一步完善。
整合资源,组建成立了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各市县区在重点区域保留国有骨干粮库56个,仓容量达32.6万吨,进一步增强了自治区政府的粮食宏观调控能力和储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五是产业化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各市、县(区)在认真落实宁党办〔2010〕87号文件各项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制订了本地区“加快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在“十二五”期间,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粮食宏观调控、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粮食流通产业化发展、农户科学储粮建设、“放心粮油”配送及“放心粮油店”建设等。这些具体措施的落实,必将推动我区粮食流通产业大发展、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