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家继续对中晚籼稻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规定2012年生产三等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为125元,比2011年提高18元,预案执行时间为9月16日至12月31日,玉米和大豆仍由市场收购。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省粮食局积极采取措施,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及时对全省秋粮品种的种植面积、预计产量、各项质量指标、等级分布、粮食企业的经营规模、收购资格等情况进行调查,为秋粮收购的合理安排提供可靠依据。
二是采取腾、并、挤等手段,挖掘现有仓容潜力,扩大仓储容量;对现有危旧仓房、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提高仓房质量,保证良好的储粮性能;对正在施工的在建仓房,要求加快施工进度,争取在秋粮收购前投入使用,确保秋粮收购需要。对个别地区存在的仓容分布不均衡情况,采取一些针对性措施,抓紧研究解决,确保不因仓容问题而影响收购工作。目前全省仓容充裕,已备空仓350亿斤,完全能够满足农民售粮要求。
三是根据今年的收购政策和当前稻谷市场价格情况,如果稻谷收购预案能够启动,要求稻谷主产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最低收购价政策、具体质量标准和委托收储库点。各收储库点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保证农民交上“明白粮”。强化为农民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主动延长工作时间,积极开展人性化、亲情化服务,方便农民售粮。充分利用国有粮食企业的设施优势,提供整晒场地和设施,设立茶水站、休息棚、医务室等服务场所,积极为售粮农民做好配套服务,让农民交上“舒心粮”。
四是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新粮。要求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在粮食收购中,带头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发挥主渠道作用,为多元主体入市收购做出表率。扎实做好收购进度统计和价格监测工作,督促收储企业认真履行收购统计数据报送义务,实行收购进度5日报制度和价格监测周报制度,准确报送秋粮收购品种、数量等情况,为各级领导及时掌握粮食收购进度和价格变化提供准确依据。
五是切实履行粮食市场监管职责,维护好秋粮收购秩序。省粮食局已发文要求加强粮食收购期间纪检监察工作,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开展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各收购主体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坚持依质论价,确保粮食收购公开、公平、公正。省粮食局和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受理农民群众的举报、投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坚决纠正和查处给农民“打白条”行为,切实保护售粮农民利益。
收购期间,省粮食局将组成由局领导带队的专项检查组,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收购工作,随时了解和掌握收购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收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确保秋粮收购工作平稳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