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便利两国经贸往来,共同维护金融稳定,昨日,人民银行与巴西中央银行签署了中巴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据央行网站消息,此次中巴货币互换规模为1900亿元人民币/600亿巴西雷亚尔,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而本报查询数据显示,算上昨日与巴西签署的1900亿元的协议,从2008年底至今,人民银行已于韩国、中国香港、马来西亚、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阿根廷、蒙古、冰岛、新加坡、新西兰、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泰国、巴基斯坦、阿联酋、土耳其、澳大利亚、乌克兰等19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及货币当局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涉及规模为人民币20125亿元。
(涵亦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