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粮食直补上的“均贫富”一直是广受社会各界诟病、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的问题。最近,四川省试点调整粮补政策,实行“有种有补” 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与现行按承包地“账面”发补贴的方式相比,新政策实行“有种有补、无种无补”和“谁种粮谁受益”,对没有种植粮食的农户不予补贴。
粮食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人口大国,我国13亿多人口,每年粮食消费量在11000亿斤以上。保证95%的粮食国内自给,是我国的战略方针。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世界年粮食贸易量仅在4000亿吨左右,中国即使进口5%的粮食,就要占到世界粮食贸易量的7%左右。鼓励农民生产粮食,尽可能保证国内粮食自给至关重要。因此,国家出台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是非常明智的。
与种植经济作物相比,种植粮食的经济效益是比较低的。粮食生产的突出特点,是生产周期长、投入大、自然灾害风险大、收益低。种粮辛辛苦苦干一年,不如外出打工几天赚的钱。现在2.5亿多“农民工”离境背乡打工,与种植粮食作物经济效益低下不无关系。如果不对种植粮食作物给予一定的补贴,长期处于低效益,甚至亏损状态下的农民是断然不会在种植粮食作物上吊死的。近几年出现不少地方粮田荒芜的问题,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这个问题。
对种植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实行补贴,是国际上的通行作法。占全球粮食出口总量一半以上的第一粮食生产大国——美国农民的收入40%来自农业补贴。美国农业人口仅占总人口的2%左右,主要以农场为单位进行粮食生产。平均每个农场经营400英亩左右的耕地,两三个人一年就可以生产上千吨的粮食。农业生产如此发达的美国都对农业生产实行高额补贴,何况人多耕地少的我国?实践证明,没有国家对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的适度补贴,就不可能调动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
从制度设计的初衷看,对粮食的直接补贴政策,是指对种植粮食农民的直接补贴。但是,这项政策在我国实行以来却走了样。本来是对种植粮食实行补贴的“特惠制”,变味成了对种植农作物普遍实行补贴的“普惠制”。出现如此局面,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适应农民所谓的“均贫富”的观念,不论种粮不种粮,大家都享受到补贴;另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图省事,以难以搞清楚农民实际种植粮食面积为由,简单的按照农民承包耕地面积计算粮食补贴。这样一来,粮食补贴似乎与种植粮食没有什么关系,种植粮食给补贴,补种植粮食也给补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意识日益增强的农民,越来越重视种植农作物的经济效益。在综合计算种植粮食作物的经济效益低于种植诸如经济作物效益的情况下,势必减少甚至不种植粮食作物。
四川省实行“有种有补”的粮食直补政策,增强了粮食补贴政策的针对性,有利于增加种粮农民的收入,有利于引导农民积极发展粮食生产,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在执行中要注意运用人工和卫星遥感遥测相结合,科学统计农民实际种植粮食的面积;严格按照国家政策,采取简便易行、直通车的方式,将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粮食直补政策卓有成效的实施。
(龚锡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