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县粮食部门获悉,截至2014年1月31日,海盐累计托市收购晚粳稻数量4925吨,收购晚籼谷数量4270吨,按市场价格测算直接助农增收近百万元,切实起到了保护农户种粮利益作用,进一步推动了全县粮食生产,确保县域粮食安全。
“其实像我们种粮大户,粮食销售渠道这块还是相对薄弱的,好在有粮食部门收购,并且实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这给我们种粮大户吃了定心丸。”于城镇种粮大户葛魁彪这样感慨道。
2013年,海盐县在全面分析全县粮食生产、市场行情等综合因素下,在本县启动晚粳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有效缓解农户“卖粮难”压力。预案执行最低收购价时间从2013年11月20日至2014年1月31日,具体品种价格是2013年产晚粳谷,最低收购价按每50公斤150元执行(国标三等),订单内价外补贴为12元/50公斤。甬优12等“籼-粳”杂交稻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143元。
在执行晚粳稻最低收购价预案过程中,海盐以“服务大局、勇于面对,增强责任、稳步推进,精心组织、确保稳定”为原则,执行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粮食入库确保质量、品种不互混、订单优先、余粮补充,牢记安全、杜绝隐患,凝心聚力搞好优质服务,及早谋划后续工作。
晚稻收获季节期间,海盐备好收购用的设施和器具,并做好人员调配及收购前培训工作。海盐共设8个基本收购点,2个临时点,1个流动点进行收购,方便农户就近卖粮,腾空和清理26只仓库近24000吨仓容,投入26台烘干机,日烘干能力从去年的315吨提高到350吨,确保潮粮烘干工作的顺利展开。
据县粮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海盐严格落实收购政策,执行“五要五不准”的粮食收购守则,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坚持按质论价,不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并充分发挥国有收储企业的主渠道作用,按市场价敞开收购,不限收、不拒收。
记者了解到,县粮食部门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为每公斤3元。在结算过程中,不向农户代扣代缴任务税费,相关资金安全及时通过“一卡通”发放,让农民“粮出手、钱到手”。同时,严格执行托市收购政策,加大对粮食收购、验收、储存等各环节的检查力度,规范收储行为,维护好收购秩序,严防出现“打白条”、“转圈粮”、违反质价政策等问题,确保政策有效落实。
在托市收购过程中,县粮食局、县粮食收储公司积极联系业务单位,积极消化余缺粮。到2014年1月底已销售余粮最低收购价晚粳稻3354吨,晚籼谷(甬优-12杂交稻)3444吨。余下最低收购价晚粳稻基本已定向销售,晚籼谷(甬优-12杂交稻)已与米厂签订购销协议,资金基本到位。
(寄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