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地方储备粮增量扩储全部到位,粮食安全储存压力增大。为解决仓储保管力量不足,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和管理规范,海门市粮食局就做好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工作印发了意见。
意见明确了储备粮库存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建立储备粮仓储管理督查制度。要求货隆储备库每月对代储库内的储备粮数量、质量、粮情、安全、环境和档案等方面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指导代储库开展环流熏蒸、机械通风等粮情技术处理。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签署限期整改意见,向被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粮食局根据不同季节的储粮特点,对辖区储备粮组织开展定期检查。
(海门市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