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该休耕了!最近,我国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轮作休耕制度,这的确是化解粮食高库存与恢复地力的必要之举。那么,如何积极稳妥地推行呢?笔者以为,推行土地休耕,从长期来看,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将发挥重要支撑作用。但短期会造成耕地数量下降。如不慎重确定休耕规模、范围与年限,将会对国内粮食安全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一定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审慎推行。结合工作经验和调研情况,笔者有以下建议。
合理确定休耕规模虽然我国粮食产量和库存均创历史新高,供应压力巨大,但只是结构性过剩,主要是三大主粮品种以及棉花糖类等过剩。因此不能象美国那样实行大规模休耕。加上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又没有经验,先期休耕应以试点为主,不能一下子规模搞得过大。同时为应对可能出现的面积调减后因天气等原因导致单产下降、国际粮价大幅上涨引起的进出口逆转等不可预料的因素,休耕规模也不能太大。
当前应该以确保国内粮食产量不低于55000万吨为标准制定休耕比例,即不超过全国耕地的10%较为妥当。而试点初期规模可以适当低一点,以全国耕地的3%~5%的比例较为适宜。
科学划定休耕范围由于我国耕地质量下降是全国性的,因此,总体思路是争取通过若干年或更长的时间,将全国的所有耕地全部休整一次,并循环进行休耕。为确保试点取得良好效果,初期休耕的重点范围应放在不适宜种粮 的地区,如南方重金属污染地区、北方水资源严重缺乏地区,以及粮食单产较低的地区和仓容十分紧缺的主产区。如镰刀弯地区、南方挂坡地、北方漏斗区等。
因地制宜确定休耕期限区别不同情况,实行不同的休耕年限。一种是实行中长期休耕的地区。对高污染地区,土地贫瘠地区,水资源缺乏区以及耕地退耕还林、还草、还湖的可实行较长时期休耕。时间可以10~15年,甚至更长。
另一种是短期休耕。就是将现有耕地按一定比例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循环休耕,以此达到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耕地使用效益的目的。如对主产区试行每隔3~5年休耕一次。
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休耕的补偿标准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太高国家财力难以承受,太低,农户不乐意。总体原则是要既有利于让休耕的农民乐意,也要让种地的农民有生产积极性。可根据休耕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相对生产效益和当地的旱地租金价格,评估、确定一个年度土地租金补贴价格。也可参照国 家西部大开发退耕还林、还草的补贴标准执行,每年每亩补贴粮食300斤。鉴于土地休耕大多数是粮食主产区,可直接补贴给现金。按照目前的物价水平或最低收购价格,折算成现金补贴给农民。补贴发放程序可参照目标价格、粮食直补办法或退耕还林、还草等办法执行。
加强休耕管理必须建立长效管理机构,加强对休耕制度的实施与管理。
一方面要监督农民不得在已休耕的土地上种植以收获为目的的任何农作物。
督促农民种植绿肥,通过翻耕,达到增强地力的目的。不得建筑占用及其他任何占用,确保已休耕土地本来面目,确保粮食生产能力。另一方面对农民休耕的土地要登记造册,建档保管,严禁农民将同一土地超期限休耕或者应休耕的土地不休耕等问题的发生。对违反休耕制度的农户要给予严厉处罚。确保耕地轮流休耕,真正保护和提高耕地的长远使用效益。
(郑红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