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以切实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提高本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该《意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立足我市粮食产销平衡略欠的地区特点,首次明确和细化了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的粮食安全责任、重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保障措施和加强监督考核等方面内容。
《意见》明确县(市)、区长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维护粮食安全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意见》还明确本市粮食安全重点工作和措施。主要包括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注重粮食生产科技创新、培育新型经营流通主体、加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建设、落实粮食扶持政策、优化粮食生产布局等19个方面内容;《意见》要求,要建立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粮食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建立粮食安全工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进一步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监督考核。
(段谱福 周莉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