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均衡补贴影响种粮农户积极性、补贴难以应对农业生产成本的快速上升、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受到制约等问题,瑞金市采取三项措施,改进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发放。
一、适当调整补贴方式。将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与粮食生产直接挂钩,按照“谁种粮、谁享受补贴”的原则,以现有种粮面积作为粮食补贴资金发放的直接依据,按照农户所种粮食的多少给予相应补贴,种粮多的补贴多,不种粮的不予补贴,真正体现“多产多得”,切实保护种粮农户积极性。
二、构建直补资金动态变化机制。建立补贴总额同财政收入总额互动增长的机制,确保粮食直接补贴资金比例不因粮食丰欠或粮价的高低而频繁变动。同时,建立直补水平同农资价格协调联动机制,在制定年度补贴资金标准时充分考虑市场供给情况、粮价水平、农资涨幅等因素,使补贴数量增长与成本变化相联动,确保粮食种植收益水平稳定。
三、实施重点倾斜政策。对种粮大户应用现代农业技术发展生产给予适当补贴,对示范带动周边农户使用先进生产耕种方式成效突出的给与奖励。同时,开辟绿色通道,对年售粮达到一定数量的种粮大户在信贷、保险、项目扶持等方面特殊优惠,切实发挥种粮大户在农业科技推广、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等方面的作用。
(钟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