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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粮食经纪人队伍服务粮食大流通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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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粮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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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近年来,粮食经纪人异军突起,在粮食大流通的格局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可以说整个农村粮食收购市场“三分天下有其一”。据统计,2007年合肥市所辖三县一区共有粮食经纪人670人,他们直接从农民手中收购的粮食已占到整个社会粮食收购量的 35%左右。这些粮食经纪人活跃在农村粮食购销市场,一头连着种粮农民,一头连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龙头加工企业,在粮食流通中发挥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一、粮食经纪人在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一)粮食经纪人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好帮手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后,人员少、网点少,仅靠自身力量很难掌握粮源,主渠道作用的发挥受到了制约。如2003年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以前,合肥市粮食系统共有职工约1.2万人,而目前在岗职工仅为1000多人。由于人手少,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发挥受到了限制,而粮食经纪人的出现正好弥补了这一不足。粮食经纪人凭借着自身的优势,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依托,以农村粮食购销市场为天地,“开着‘四轮’闯市场,走村串户收粮食”。他们把农民手中的余粮收上来,.再把这些粮食销售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龙头加工企业,通过自身的经营,搞活了粮食流通。如肥东县店埠粮食购销公司由于地处城区,粮源相对较少,他们充分发挥粮食经纪人的作用,今年联系经纪人,一季就收购稻谷1.2万吨,其中经纪人张继柱一户给公司送粮就达300吨。
(二)粮食经纪人是种粮农民的好朋友
当前,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基本上都外出打工,留下的大部分是38、61、99部队(即:“妇女、儿童、老人”),他们把几千斤的粮食从田地里收割上来,再通过肩挑背扛卖到几里路甚至是几十里路开外的粮站,非常困难。尽管国有粮站也下乡设点收购,但由于人手少,所设收购网点极其有限。而粮食经纪人走村串户上门收购粮食,提供整晒、装包、过磅、运输、销售等一条龙服务,甚至有的经纪人在农民庄稼播种时就预付收购订金,如肥西县山南、新仓等地的经纪人在农民播种时就按种植面积预付10%的订金,形成经纪人“订单”。这样一来,不少农民在家门口甚至是田间地头就可以把收割上来的粮食卖出去,既解决了卖粮难问题,又可腾出更多时间从事副业生产,增加家庭收入。
(三)粮食经纪人是传播致富信息的好渠道
农村由于受交通、通讯、地理位置等多种条件限制,农民对“种什么”、“怎么种”心中没底。粮食经纪人由于走南闯北,闯荡市场,掌握了大量的信息,他们在收购农民粮食的同时,也把市场需求和致富信息传递给农民,使农民克服了农业生产的盲目性,从而带动了农民调整农业结构,使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进行农业生产,促进了农民增收,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例如长丰县原先草莓种植面积并不大,但由于草莓种植效益显着,粮食经纪人在收购农民粮食的同时,也把这条致富信息传播开来,调动了当地农民的种植积极性,再加上县里出台了扶持政策,目前,全县草莓种植面积已超过10万亩。
二、当前粮食经纪人队伍发展中仍然存在着不足
由于粮食经纪人是新生力量,其发展刚刚开始起步,经纪人队伍在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组织程度不高。目前粮食经纪人基本处于散兵游勇状态,组织松散,单打独斗.各自为政,虽在粮食流通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却名不正、言不顺。由于组织化程度不高,影响了经纪人队伍的发展。二是人员素质不强。粮食经纪人以农民居多,也有极少数是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前者由于缺乏培训,对粮食质量鉴别、粮食储存管理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知之不多,粮食经纪人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亟待提高。三是监督管理不力。少数粮食经纪人为追求利润,对农民销售的粮食压级压价,甚至克斤扣两;而对卖给粮站的粮食又总是想方设法以次充好,甚至掺杂使假。少数粮食经纪人见粮食紧俏时就抢收抢购,粮食丰产时就限收停收。由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目前受编制、人手等限制,对粮食经纪人的监督管理还不是十分到位。
三、强化措施,建章立制,规范对粮食经纪人队伍的管理
当前,粮食经纪人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因此一定要正确引导,建章立制,加强管理,逐步规范粮食经纪人的行为,使之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粮食经纪人的市场准入制度
粮食经纪人目前正处在—培育阶段,因此要放宽市场准人制度。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工商部门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适当降低粮食经纪人的登记条件,对农民季节性、临时性和小规模从事粮食经纪活动、且年收购量少于50吨的,允许其备案后免于登记、免收各项规费。对常年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且粮食收购量超过 50吨的粮食经纪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推行上门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国有粮食企业可以发给聘书,聘请其为延伸收购点,予以重点扶持;农委、财政等部门应设立粮食经纪人发展专项资金;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制定优惠的税费政策,促使粮食经纪人发展壮大。
(二)建立健全粮食经纪人的国民待遇制度
所谓“国民待遇”,是指使粮食经纪人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其他粮食企业享有同等的权利。在舆论上,要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对粮食经纪人该奖励的要奖励,该表彰的要表彰,该授予荣誉称号的要授予荣誉称号,努力提高粮食经纪人的社会地位,总之,要激励和引导更多的农村有识之士加入粮食经纪人队伍。在政策上,要清理过去制订的排斥和限制粮食经纪人发展的文件和规定,需要作废的作废,需要修订的修订,需要完善的完善,要营造粮食经纪人发展的宽松政策环境。在信贷上,农村信用社要对粮食经纪人优先评定信用等级,并将其纳人小额贷款范围;对规模较大的粮食经纪人,县农业发展银行要给予其信贷支持,保证粮食经纪人有充足的粮食收购资金。
(三)建立健全粮食经纪人的行业自律制度
由于当前粮食经纪人队伍比较松散,可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引导成立粮食经纪人协会,通过制定章程,实现行业自律。一要做到遵纪守法。要引导粮食经纪人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积极参与粮食收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粮食收购政策,开展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与竞争。二要做到诚实信用。这一点最为重要,也是加强经纪人管理的一个重点。要引导粮食经纪人牢固树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观念,讲道德、重承诺、守信用,不克斤扣两,不掺杂使假,不压级压价,不限收拒收,不拖欠售粮款。三要做到服务农民。要积极培育行业文化,把真心实意为农民服务作为粮食经纪人的行业宗旨,加强粮食经纪人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引导粮食经纪人为“三农”发展服务。
(四)建立健全粮食经纪人的日常管理制度
在日常管理上,一方面要加强培训。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粮食经纪人开展市场经济、法规政策、经营管理、粮食政策等方面知识的系统培训,县区粮食局应在每年午季粮油和秋粮登场前各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努力提高粮食经纪人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肥东县粮食局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每年小麦和秋粮开磅前,都以以会代训的方式对经纪人进行培训。另一方面要搞好服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粮食市场信息采集和研究,通过粮食政务网、粮油信息期刊和召开经纪人例会等,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经纪人提供市场信息和政策咨询,帮助粮食经纪人按市场信息安排经营。此外还要采取措施帮助粮食经纪人解决资金、场地和运输等实际困难。
(五)建立健全粮食经纪人的依法监管制度
粮食经纪人由于在收购活动上存在流动性大、在经营时间上存在季节性强、在从业群体上存在规模性小等特点,因而监管难度较大。从2007年合肥市市、县粮食局查处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案件来看,针对粮食经纪人的案件占到5.3%。因此,在大力培育和发展粮食经纪人的同时,要加强对他们的监督管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都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大监管力度,要积极探索推行粮食经纪人持证上岗制度,对于粮食经纪人违法或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要视其情节给予责令改正、警告、罚款、吊销经纪人证书或粮食收购许可证等处罚,总之,要通过加强监管,使之依法经营。工商、税务、物价、质监、卫生、农委等部门也要结合各自的职责对粮食经纪人加强管理,促进其健康成长。(冰筠) |
| 作者:冰筠 来源:本网论坛 编辑:晓峰 讨论:[粮油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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