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好,请及时携带相关材料来审核《粮食收购许可证》,过期不审将予以注销。”11月15日,记者在河南省舞钢市粮食局看到,该局工作人员正就粮食收购许可事宜通知持证粮食经营者。“请把这个表格填写清楚,然后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在该局调控科(行政审批科),来自该市矿建办的粮食经营者王某正在办理审核手续。这是舞钢市全面做好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一个缩影。
据舞钢市粮食局局长邢国勤介绍,粮食行政执法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近年来,该市粮食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创新方法,认真做好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为维护农民利益,保障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被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在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中,舞钢市粮食局不断完善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修订补充了《舞钢市粮食局监督检查案件评审委员会职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检查文书管理制度》等21项规章制度。通过印发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发表电视讲话等形式大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主要内容,不断增强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执法人员先后多次到睢县、滑县等地学习取经,结合执法观摩和案例分析,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先后有40余人次参加了舞钢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6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证》,10人取得了《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
“在粮食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主动与工商、质检等部门建立工作联动及信息共享机制,和周边舞阳、西平、方城等县市粮食主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对粮食市场的规范整顿力度。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行政执法监督员,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公正、廉洁、文明、有序。”邢国勤告诉记者。
随着粮食市场的全面放开,该局认真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的审核和办理工作,鼓励各类有资质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活跃市场流通,达到了应办尽办。截至10月底,该市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者达到了56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2家,私营企业9家,个体户35户,注销粮食收购许可证4家。全市的粮食经营者已全部纳入日常管理,实现了持证经营。
“今年以来,我们采取单独执法、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依法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开展了粮食库存检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专项检查、夏粮收购市场专项监督检查、秋粮收购市场专项监督检查、“转圈粮”监督检查、粮食质量监督检查、社会粮食统计执法检查、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等活动,使全市粮食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未发生重大粮食违法案件,充分保护了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检查粮食收储企业、个体经营户230余家次,立案2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处罚金额1000元。”该市粮食稽查大队队长李哲告诉记者。
(郭志国 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