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31日从广州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近日对一批自美国进口的小麦进行重量鉴定时,发现货物短重54.805吨,短重率达5.48‰,短重货值达14万元人民币,目前该局已为企业出具索赔证书。
据该局鉴定办工作人员介绍,该批进口小麦由货轮运载,在广州黄埔新港靠岸并卸入仓库,鉴定人员对小麦流程所用的电子料斗秤进行校验确认其准确有效后,对该批货物卸货、过磅全程进行监督。
最终经核算汇总,小麦实际卸货过磅重量共计9945.406吨,比提单重量短少54.805吨,短重率达5.48‰。因货轮所装运两种货物、两港卸货,除积载于第3号货舱的小麦外,该货轮还在印尼卸载了积载于货轮第1、2、4及5号货舱的豌豆,因此,鉴定人员推断除有可能的装货港发货不足的因素以外,还可能在第一港卸载有误,且该轮在沙角锚减载两艘驳船,而小麦货物颗粒小,于装载过程,特别是锚地减载环节,易有较多的撒漏,货物损耗更大。
为此,广州检验检疫局切实加强对进口粮谷类商品的检验鉴定工作,做好从船至仓库的全程监视卸载工作,严格执行监卸工作规范,确保重量结果真实可信、准确无误。同时,该局建议国内企业尽量采用由船入库的衡重数据为结算重量,以监视卸载作业为检验方式,保障自身利益。在贸易过程中,要做好对贸易伙伴的市场调研,选择信誉良好的国际承运人企业承担运输工作,以避免贸易风险。
(黄耀生 宋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