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收购、销售、调拨、储存、加工及出口的商品芝麻油。
1 分类
根据芝麻油的香味特点分为两类:
1.1 香油:具有浓郁或显着的芝麻油香味。按其加工工艺分为下列两种:
1.1.1小磨香油:用水代法加工制取。
1.1.2 机制香油:用机械方法加工制取。
1.2 普通芝麻油:香味清淡。用一般的压榨法、浸出法或其他方法加工制取。
2 技术要求
芝麻油应具下列特征常数:
2.1 比重(20/4℃):0.9126~0.9287。
2.2 折光指数(20℃):1.4792~1.4791。
3 等级指标
3.1 各类芝麻油的等级指标见表1及表2.
3.1.1 香油的等级指标见表1.
表 1
指标 项目 等级 |
1 |
2 |
|||
感官指标 |
气味、滋味 |
具有浓郁的芝麻油香味,无异味 |
具有显着的芝麻油味,无异味 |
||
透明度 |
透明 |
允许微浊 |
|||
理化指标 |
色泽(罗维朋比色计,1英寸槽) |
黄 |
70 |
70 |
|
红 |
小磨香油 ≤ |
11 |
15 |
||
机制香油 ≤ |
12 |
18 |
|||
水分及挥发物% ≤ |
0.10 |
0.20 |
|||
杂质,% ≤ |
0.10 |
0.20 |
|||
酸价,mgKOH/g ≤ |
3.0 |
5.0 |
3.1.2 普通芝麻油的等级指标见表2。
3.1.3 各类芝麻油以2等为计价基础。
3.1.4 加热试验,小磨香油无析出物,机榨香油有析出物。
3.1.5 对普通芝麻油的加热试验结果有争议时,可检验丙酮不溶物含量:二级油不超过0.04%。
3.1.6 各类芝麻油不得混入其他食用植物油或非食用植物油。
3.1.7 卫生项目按GB2761-81《食用中黄曲霉毒素B1允许量许标准》,GB5127-85《食品中敌敌畏、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允许残留量标准》执行。
4 检验方法
4.1 扦样方法
4.11 桶装芝麻油样品的扦取按照GB5524-85《植物油脂检验 扦样、分样法》执行。
4.12 瓶装芝麻油按照1%-3%的比例随机抽样。
4.2 水分用挥发物的测按照GB5528-85《植物油脂检验 水分及挥发物测定法》执行。
4.3 杂质的测定按照GB5530-85《植物油脂检验 杂质测定法》执行。
4.4 酸价的测定按照GB5530-85《植物油脂检验 酸价测定法》执行。
4.5 透明度、色泽、气味和滋味的检验按照GB5525-85《植物油脂检验 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鉴定法执行。
表 2
指标 项目 等级
1
2
感官指标
气味、滋味
具有普通芝麻油固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
透明度
透 明
允许微浊
理化指标
色泽(罗维朋比色计,1英寸槽)
黄 70
70
红 8.0
12.0
水分及挥发物,%≤
0.1
0.2
杂质,% ≤
0.1
0.2
酸价,mgDOH/g ≤
1.0
4.0
加热试验(280℃)
允许油色变深不得有折出物
允许有微量析出物油色不得变黑
含皂量,% ≤
0.03
注:色泽低于黄70时,按实际测试的数据记录。
4.6 加热试验按照GB5531-85《 植物油脂检验 加热试验》执行。
4.7 比重的测定按照GB5526-85 《植物油脂检验 比重测定法》执行。
4.8 折光指数的测定按照GB5527-85《植物油脂检验 折光指数测定法》执行。
4.9 含皂量的测定按照GB5533-85《植物油检验 含皂量测定法》执待行。
5.0 其他有关项目的测定按照GB5535~5539-85植物油脂检验的有关方法执行。
5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5.1 芝麻油的盛装容器,应有明显的标志。瓶装芝麻油应有商标,并标明重量和出厂日期。
5.2 芝麻油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应符合安全要求,保质、保量,严防污染。
附 录 A
丙酮不溶物测定方法
(补充件)
A.1 仪器及试剂
A.1.1 天平:感量0.0001g;
A.1.2 电动离心机;
A.1.3 具塞离心管(如离心管不具塞,可用直径略大于离心管口的橡胶垫代替);
A.1.4 皮头吸管;
A.1.5 试剂 瓶及小烧杯;
A.1.6 饱和丙酮溶液:称取化学纯磷脂约10g,置于1000mL试剂瓶中,加入1000 mL分析纯丙酮,加塞,充分振摇30min,并不时将塞子打开放气。振摇后,试剂瓶底部应有磷脂沉淀出现。使用时过滤,滤液即饱和磷脂的丙酮溶液。
A.2测定步骤
取经90℃保温过滤的混匀样品约10ml于已知恒重的离心管中,放小烧杯中在分析天平上准确称重(精确到0.0001g),用移液管加入蒸馏水1.0ml于油样中,再预热加温60~70℃,紧塞离心管,或用胶垫堵住管口,再用拇指按紧,四指紧握管身,充分振荡1~2min,使油水混匀,将胶垫上的油沿管口刮净,把充分水化的油样放入离心机内。先慢速,待机器运转正常后,逐渐加速,调整到每分钟4000转高速时,保持20min后停机,抽出离心管,用吸管吸去上部清油(注意不要搅动底部沉淀),再用10ml饱和磷脂丙酮溶液洗涤沉淀及管壁,离心 5min,吸去丙酮液。再使用5ml饱和丙酮液如此反复洗涤,用滤纸检验无油迹为止。如管外有油脂溢出,用蘸有丙酮的脱脂棉擦去。再将离心管放入原小烧杯中,用吹风机吹干残留丙酮,置105℃烘箱中,烘至恒重(两次烘后差不超过0.0002g),如后一次重量超过前一次,即以前一次重量为准。
A.3 结果计算
丙酮不溶物含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P.E ―― 丙酮不溶物;
G1 ―― 离心管和沉淀物重,g;
G2 ―― 离心管重,g;
W ―― 试样重,g。
丙酮不溶物的测定结果,用舍取法,即取平行试验结果的两个接近值的平均值;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安徽省粮油食品局、河南省粮食科研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检验处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98―10―08批准 1998-04-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