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受托方)受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14年10月14日上午10:30在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举办竞价销售交易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销售标的、数量及质量标准:
1、标的及数量:粳米858.875吨,详细清单见附件。
2、质量:以实际存储库点大样为准。看样时间:2014年10月9日-10月13日。
二、竞价人条件: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全国粮油经营、生产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均可参加。
三、竞价形式: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交易办法。
2、竞价交易为有底价竞卖,一旦进入网上竞价,竞价人应根据所交纳的交易履约保证金的限量参加竞价,一旦超过限量,交易系统将提醒竞价人保证金不足并停止其在超限量标的上的竞价。
3、本次竞价交易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元/吨。
四、竞价时间安排及程序:
1、2014年10月8日在《浙江粮油交易网》、《国家粮油交易中心网》、《粮油在线》公开发布本公告。
2、看样时间: 2014年10月9日-13日,双休日除外。
3、本次竞价交易会的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13日16:00前;网上报名在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现场报名在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综合发展部(杭州市城北农副物流博园路28号)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具体注册和报名办法请参阅附件中的《浙江粮油交易网网上竞价交易指南》。(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571-89015168 、89015011咨询)
报名资料为:企业需提供盖具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需提供业主本人签字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请在2014年10月13日16:00前传真至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0571-89015019)
4、2014年10月14日上午10:30在《浙江粮油交易网》正式开始公开竞价交易。交易结束后由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向竞得人签发竞价交易竞得通知书。
5、合同签订时间:竞得人在2014年10月22日前到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业务部(杭州体育场路279号粮贸大厦320室)签订购销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则作竞得方违约处理。
五、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服务费)的收取:
1、保证金收取标准为:每竞价1吨粮食交人民币110元(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服务手续费预收10元/吨)。竞价人竞得,保证金在购销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冲抵货款(不计息);未竞得者保证金在竞价交易结束后的三天内退还(不计息)。保证金退还一律为原账号进、出;交纳保证金户名和实际交易人户名必须一致。竞得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或未按购销合同履行的,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有权将保证金抵作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实际交易竞得额的2‰分别向委托方和竞得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服务费),交易手续费(服务费)预收为保证金额的10%,与保证金同时收取。
3、保证金、交易手续费(服务费)预交:必须在2014年10月13日下午16:00前交入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客户工商银行专属保证金帐户。(专属账户请咨询综合发展部0571-89015168,新注册用户保证金请交入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户名: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余杭物流中心支行;帐号:19052901040000024)
六、注意事项:
1、竞价人一旦报名成功或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已承认《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本公告的一切内容、自愿履行公告所载明属竞价人必须遵守的权利与义务并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2、竞价人在网上的每一次应价都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价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价人应仔细核对自己所应得价格,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者所交纳的交易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开始竞价后,在网站报价框中,竞价人即可以输入自己既定的价格按“确认”后进行出价、应价,也可以点击“自动报价”按钮,在最近价的基础上自动按预定的价差幅度为竞价人出价、应价,并选择确认。
3、当竞价人在某一标的物中所竞价格为当前最高价时,交易系统将在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数额,如所竞价格被其他竞价人超过时,则保证金会自动恢复到原有数额。
4、为防止在竞价交易过程中,因竞价方恶意竞争或操作失误而出现明显背离市场的异常价格情况,特设立极限价格。极限价格设置为起点价的2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委托方与竞得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交易合同。如产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浙江粮油交易网)冻结违约方的履约保证金,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受托方有权确定为无效竞价,并进行重新竞价,同时也可以决定变更其他公开竞价方式。
7、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成交价: 带包装上汽车板价。
8、本次竞价交易粮食标段数量,按清单所标明的货位数量作为每笔竞价交易的起始数,因此库存清单作为本公告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9、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与支付保证金、货款和签订合同的单位名称一致。
10、数量结算:成交粮食允许有±0.5%数量浮动。因粮食保管水分减量,出库实际数量与公告标的数量差率在0.5%(含0.5%)之内的,按公告标的数量结算;差率超过0.5%的,按出库实际数量加公告标的数量的0.5%结算。
11、货款结算方式:粮食货款自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达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12、提货期限及相关事项:款到发货,粳米须在2014年11月15日前提货结束,逾期按每天3元/吨收取代储费。
竞得单位必须在货款到达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账户后三天内到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业务部开具提货单,凭提货单提前两天前往发货单位办理相关发货手续。
提货联系人:
义桥分公司:杨建春,电话:0571-88043505
13、粳米竞得单位提货后不能原包装销售,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自负。
14、对历年来履约能力差的单位将适当限制其参与竞价数量。对历年来履约能力差、未签订代储合同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
15、本次竞价销售工作小组由杭州市政府有关部门、相关银行及委托方、受托方代表共同组成,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6、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使用IE浏览器进行操作,不要使用360等其他浏览器。
17、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如有变动以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最后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收储公司联系电话: 0571-85155180 联系人:万小进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1-89015168 联系人:黄伟嘉
0571-89015011 联系人:戴群雄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
(国家粮油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