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粮食生产投入大、过程复杂、周期长、风险大、利润率低。对于有了生产高度自主权的我国农民来讲,使生产效益最大化是新时代农民的追求目标。在不论种植什么作物都一样给予补贴的情况下,农民自然要选择种植经济效益高的作物。

资料来源:湖南调查总队《湖南:近年来种粮比较效益低原因分析》。
从湖南省调查总队对近年来种粮比较效益低的原因分析来看,种植经济作物的效益明显高于种植粮食作物。在棉花、烤烟、西瓜、黄瓜、辣椒、莲藕六种经济作物与双季稻的对比中,种植效益最低的烤烟,亩效益也是双季稻的2.36倍,最高的莲藕是种粮效益的7.97倍,平均是种粮效益的4.37倍。
对农民种植粮食实行直接补贴,本来是对粮食生产的“特惠”政策,在一些地方却变成了对所有农作物进行补贴的“普惠”政策。显而易见,在经济作物比粮食作物效益高得多的格局下,只要条件允许,农民越来越更多地选择种植经济作物。
标准过低,粮食直补与实际种粮面积不符
在计划经济时期,农民税赋过重。为了逃避税赋,也为了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不少地方的基层干部搞起了数字游戏。他们采取瞒报、漏报粮田种植面积的手法,以多报少。
斗转星移,时代变迁。在国家取消农业税、特产税等“皇粮国税”的同时,又给予农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购买大型农机具补贴等。在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时,“均贫富”思想又再度泛起。一些农村干部为了图省事,也因过去工作问题怕农民工作难做,便对国家给农民的粮食直补,按照农民种植各种作物的实际面积进行平均计算,这样无形之中就降低了国家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标准。因此,农民意见很大。
效率不高,粮食直补对农民种粮动力不足
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补,是国家鼓励粮食生产、提高农民种粮收益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的实践证明,由于操作方面的原因,这种补贴效率不高。自我国2004年扭转从1999年粮食生产连续5年下滑局面后,虽然连续5年丰收,但是粮食增产的速度越来越慢,难度越来越大。

现阶段我国工业化、城镇化速度在不断加快,农民流动性日益扩大,外出务工人数逐渐增多,在农民选择种植效益高的经济作物的同时,大量青壮年等有生力量离开本土打工。 据2006年国务院研究室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称:农民工进城打工,使他们就业有了出路,也得到了一定的收入。“出外打工一人,脱贫致富一户”。据四川、安徽、河南、江西、湖南等省的统计,每年农民工从打工地汇回家乡的钱,都在100亿元至200亿元以上,相当于甚至超过了全省的财政收入。大量农民外出打工,一方面不可避免地出现初放经营、抛荒、撂荒耕地的现象,浪费生产粮食极其有限的耕地资源;另一方面在家务农的老人妇女文化程度低,接受新生事物慢,种田科技含量低,粮食产出率自然不高,理所当然地降低了粮食产量。
虽然国家今年加大了对农民粮食直补力度,但是就单位面积补贴来计算,补贴金额还是过少。2008年对种粮农民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两项资金全国平均每亩补贴41元。在我国十大夏粮主产区、20个大型商品粮基地之一的湖北省襄樊市,平均每亩补贴49.84元。几十元的补贴,相对于吨粮田产量的粮食产区来讲,平均到每市斤粮食上不到两分半钱,杯水车薪对农民没有多大的推动力。
从几年来粮食直补的实践分析,无论是按照计税面积补贴,还是按照农民实际种植粮食面积补贴,都不能真正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一个现在就拥有13亿多人口、并且每年以1000人口的增长速度在增加,一个仅以占世界9%的耕地,需要养活占世界20%的人口的大国,中国粮食生产的弦始终应该是绷得紧紧的。就目前情况看,世界每年的粮食贸易量仅在2400亿公斤左右,中国每年需要消费粮食5100亿公斤,中国即使进口需求总量1%的粮食,就占世界贸易量的2个百分点多。除出国际政治因素外,这不但会引起国际粮价的大幅度攀升,而且对于全球近10亿饥饿人口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党和国家清醒地认识到粮食问题的特殊性,从战略高度对待粮食问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 粮食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必须长抓不懈。加快构建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首位,稳定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水平,不断增强综合生产能力。”
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不久,10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制定并发布增加各项农业补贴的方案,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做好粮棉收购工作。
10月20日国家发改委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公布了国家将继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进一步增加农资综合直补,提高扩大良种补贴标准和范围,较大幅度增加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其中有:全力组织开展主要农产品收购。当前,在东北地区,按照粳稻每市斤0.92元、玉米每市斤0.75元的价格实行国家临时收储;按照每市斤1.85元的价格挂牌收购中央储备大豆。加强“北粮南运”的运输协调,继续实行粳稻(大米)入关运费补贴政策,鼓励销区企业积极到东北产区采购稻米。在南方稻谷主产区,按照每市斤0.94元的价格收购中、晚籼稻,作为国家临时收储。在油菜主产区,按每市斤2.20元的价格向农民收购油菜籽,充实食用植物油中央储备。国家已经在新疆地区按照每吨12600元的价格收储了一定数量的棉花,下一步将视市场情况再增加收储数量,并组织好棉花外运;较大幅度提高2009年生产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从明年新粮上市起,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每市斤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0.87元、0.83元、0.83元,比2008年分别提高0.10元、0.11元、0.11元,提高幅度分别为13%、15.3%、15.3%。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水平也将作较大幅度提高;较大幅度增加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明年将统筹考虑化肥等农资价格和粮食价格的变动情况,进一步增加农资综合直补。提高良种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补贴范围涵盖小麦、水稻、玉米和东北大豆。扩大农机具补贴范围和种类,提高补贴标准。
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措施”中又再次强调:“提高明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标准,增加农民收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在最近一期《求是》杂志上撰文指出:“粮食始终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出现闪失。在指导思想上,必须始终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13亿人口的国家,如果粮食和农业出了问题,谁也帮不了我们。寄希望于大量进口粮食,既不现实也存在极大风险。必须努力保持粮食供求的紧平衡。”立足国内,保障我国粮食基本自给,是党和国家确定的基本国策。落实好党和国家的粮食政策,首要的问题就是要改变目前粮食直补方式,以使国家有限的财力有用刀刃上,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从国内外的实践研究,按照农民出售商品粮食的数量进行粮食直补,是现实的选择。这种方式的好处:
有利于农民稳定扩大粮食种植面积
处于变革时代的我国农民,在接受改革开放的洗礼之后,既有传统的经济观念,又有新时代的思维。传统的观念使他们认为土地是“命根子”,“万物土中求”,保住土地,就保住了赖以生存的基础。新时代的思维使他们认识到,比农村更加丰富多彩的外部世界,能够创造更多的财富。在“传统观念”与“新时代思维”的碰撞中,农民们以现实主义作出选择。
在土地产出能够维持基本生活,过上比较舒心的日子的时候,他们就会精心侍弄土地;当土地的产出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日子过得不舒心的时候,他们就会慢待土地,甚至暂时撂荒土地,转而寻找能够给他们带来好收入、过上好日子的行当。
在我国亿万农民劳动大军中,他们对有几千年种植历史的粮食生产是情有独钟的。既有农民温饱离不开粮食的情节,也有粮食是种植最广泛的农作物的因素,同时还有其它作物种植风险相对比粮食作物高(如产出多无销路),而粮食即使不能出售,自己可以消费的现实。因此,农民种植粮食只要有适当的利润,即社会平均利润,就不会抛弃粮食生产,转而求其次。
针对粮食生产风险大的特点,国家已经支持开展了粮食作物生产保险;针对粮食市场价格波动的情况,出台了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和临时粮食储存政策,使农民卖粮有了“定心丸”;针对相对较高的粮食种子价格,国家出台了良种补贴政策;针对农业生产集约化、规模化的发展趋势,国家出台了购买大型农机具补贴政策;针对农资价格不断上涨的现实,国家出台了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这些补贴,国家明确包括粮食直补在内将逐年增加。在生产粮食得到诸多政策支持,没有大的后顾之忧的情况下,如果粮食直补能够按照出售商品粮的数量来进行,农民自然会选择生产熟悉、产品销路稳定、利润可观的粮食生产,并且在稳定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种植面积。
有利于农民精耕细作提高粮食单产
生产粮食要在单位面积上获得最大的收益,农民就会精耕细作。相同的面积、相同的土壤气候条件,产出不同数量的粮食,在农村很普遍。细究其中缘由,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耕作态度不同。有的农民初放经营,种子撒下去,不管苗齐苗不齐,到收获时候才到地,收多收少不珍惜;有的农民一心想从事别的行业,粮食种子撒下地,马上到外地,收多收少凭地力;而有的农民则一心一意在家种地,粮食生产从种到收,每个环节不马虎,产量年年都满意。按出售商品粮的数量给予粮食直补,无论对过去初放经营的农民,还是对外出务工的农民,都会带来新的动力。单位面积产出的粮食越多,他们的收益就越多。要获得更多的收益,他们就会精耕细作,提高粮食单产。
在科技知识日益普及的今天,农民科学种田的意识在不断增强。要提高单位面积粮食产量,他们就会不断学习、运用新知识、新科技。新知识、新科技、新品种的大面积推广,必然带来粮食单产的不断提高。
提高单位面积粮食产量,必要的投入是必不可少的。在生产投入没有合理回报的时候,农民会减少,甚至不投入。在生产投入得到合理回报的时候,他们投入越多,回报就越多,农民自然会不断适当追加投入,促进粮食单产水平不断创新高。
有利于农民提高粮食商品率
按出售粮食数量给予粮食直补,一般农民可以从精耕细作、加大生产投入、大力使用新科技上获得稳定的收益,从而使粮食商品率提高。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不争的事实。农村劳动力转移,一方面使工业化时代劳动力短缺的问题得到缓解,另一方面消化了大量农村闲置劳动力,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缩小了城乡差距。
在如今社会变迁的时代,要从根本上提高粮食商品率,就要因势利导,大力发展粮食集约化、规模化生产。
对于农村缺少劳动力的农户,可以鼓励他们开展互帮互助,种好管好粮田,提高粮食产量。
对于有一技之长、愿意外出打工的农民,可以鼓励他们将承包的责任田流转到种田能手,让他们耕种。这些农户既可以从流转责任田中获得租金,又可以在打工中增加收入。
对于有实力、愿意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村经济组织,或者城镇企业,可以鼓励在更大范围承包农民的责任田。如湖北省大冶市大箕铺镇农民侯安杰8年来,租种了20300多亩流转农田,与近2万农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创下了全国农民种田面积第一的纪录。今年,这2万多亩农田的粮食总产量达到800多万公斤,相当于80万人一个月的口粮。有农业专家估算,老侯种田年收入保守地说也有100万元。
对于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以鼓励他们与种粮农民直接对接。运用订单生产、股份合作等形式,实现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通过粮食加工增值,建立稳定的粮食生产链,以加工促动粮食生产的更快发展。
按出售商品粮数量进行粮食直补,老实种粮的农民,外出务工的农民,愿意承包农民耕地的经济组织和企业,都能从中得到各自的好处。同时,高涨的粮食生产热情,也大大提高了粮食商品率。
实行按出售商品粮数量进行粮食直补,可以按以下办法操作:
一、收购主体。凡是具备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企业(国家粮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粮食收购许可证”、工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包括国有粮食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都可以从事商品粮收购。
二、粮食直补范围:粮食生产者按照国家指定、自行种植的主要粮食品种,并销售给有经营资质的粮食经营企业的商品粮。
二、补贴凭证。所有具备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收购农民的自产的商品粮食,必须开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粮食收购税务发票。
三、兑现。在粮食收购时段结束时,由粮食收购企业将已开出粮食收购发票的财政联、税务联汇总分别交财政、税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收购发票,按乡、村、组分别列出每户农民的售粮数量和计算出应补贴的金额,通知农户在规定的时间凭收购发票到乡镇财政所领取粮食补贴款。
为了防止弄虚作假、串通作案等舞弊行为发生,要加强政策宣传,严密手续制度,实行阳光操作。在核定农民出售商品粮数量后,各级财政所要及时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立即纠正,并予以严厉处罚。